逐梦新时代!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

 2024-05-28     hth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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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起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集成电路发展的策略重要部署,服务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创新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大批优秀的后备人才,工业与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特举办“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协办单位: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产学融合发展联盟、IEEE中国代表处、北京电子学会

  技术支持单位: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叩持(西安)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赛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设在工业与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主办方统一聘请。首席科学家由中国工程院邓中翰院士担任,大赛专家委员会顾问由浙江大学严晓浪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大学张兴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由东南大学孙伟锋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名单在大赛官网展示。

  大赛设立技术导师委员会,由大赛主办方统一聘请。大赛技术导师委员会由行业技术专家、院校老师、行业投资人等组成。大赛技术导师委员会主任由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余志平教授担任,副主任由西安交通大学微电子系学院张鸿教授、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宗光、武汉理工大学徐宁教授担任。技术委员会名单在大赛官网展示。

  技术导师委员会协助大赛组委会开展产学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参赛团队提供技术及职业发展指导,为参加赛事的院校和行业公司可以提供产学合作咨询等。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主办方、院校代表、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专业(电子、信息、计算机、自动化等)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在校生身份以报名时状态为准。

  本届大赛采用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赛制。全国划分为若干赛区,学生根据学校所在省份参加分赛区决赛,最后优胜者进入全国总决赛。

  建议参赛院校/研究所指定一名参赛院校联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参赛联络组织工作。

  大赛设置校内选拔赛环节,如果学校总体报名队伍不少于20支,参赛院校可申请校内选拔赛;若校内选拔赛获得批准,则所在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参加校内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学校的校内选拔赛结果,确定进入初赛环节的名单。校内选拔赛的形式由学校自行决定,校内选拔赛成绩不计入后续成绩。

  (1)学生自行组队(可跨校组队),每个团队1-3人,每队指导教师1-2位,报名表需要学校或学院盖章。

  (3)小组成员均是本科生及以下的参赛团队划入“A组”,小组成员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是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参赛团队划入“B组”,B组不能报名只面向A组的题目。(本科生身份确认以报名时状态为准)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分赛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用餐等费用自理。

  大赛一般设置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三个环节,如杯赛有特别的条件,以杯赛要求为准。本届大赛特设置校内选拔赛环节,校内选拔赛无统一要求,学校可依据自己情况选择申报。

  如果学校总体报名队伍不少于20支,参赛院校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举办校内选拔赛;若校内选拔赛获得批准,则所在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参加校内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学校提交的校内选拔赛结果,确定进入初赛环节的名单。

  初赛评审工作由杯赛企业技术专家进行。企业专家根据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线上技术评分。组委会根据公司技术评分,确定入围分赛区决赛名单,并公布在大赛官网和公众号上。

  分赛区决赛由分赛区承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赛团队的评审得分和初赛技术评分,得出分赛区成绩,并确定和公布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分赛区成绩排名;面向A、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分赛区成绩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合理比例为A组团队预留一定的获奖名额。

  分赛区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电子版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团队数量为参加分赛区决赛总数的30%-60%。

  分赛区获奖团队无奖金或奖品奖励,各分赛区可依据自己情况设置一定的奖励,奖品或奖金不超过1000元/队(税前)。

  获得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分赛区优秀指导教师”电子版证书。

  根据各学校晋级分赛区的队伍数量排序,排名前30%-50%的高校获得“分赛区优秀组织奖”,每个赛区获奖学校总数不超过20所。

  总决赛评审工作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参赛团队在演讲汇报、作品演示、提问等环节的综合表现确定比赛成绩。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确定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并公布在大赛官网和公众号上。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比赛成绩排名;面向A、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比赛成绩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合理比例为A组团队预留一定的获奖名额。

  各杯赛均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与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电子版获奖证书。

  一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10%,奖励3000块钱(税前)或等值奖品;从各杯赛一等奖团队中评审一支优秀团队,奖励团队1万块钱(税前)或等值奖品,此奖励与一等奖团队的奖励不可累计。

  二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30%,奖励奖金2000块钱(税前)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比例不超过总决赛团队数量的55%,奖励奖金1000块钱(税前)或等值奖品。

  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电子版证书。

  i.分赛区一等奖积分1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优秀奖积分1分;

  ii.总决赛一等奖积分10分(企业专项奖积分2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优秀奖积分1分;

  获得第六届全国总决赛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可推荐一支通过初赛的队伍直接晋级第七届全国总决赛(不占全国总决赛入围名额)。

  实习实战计划: 获奖的优秀选手可优先获得公司可以提供的实习就业机会或项目实战机会。

  1.参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参赛选手将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中如借鉴或采用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包括所在室验室的已有成果)需征得同意及注明具体来源,并在技术文档、答辩PPT等参与评审打分的材料和答辩过程中主动注明所采用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申请、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等环节中的答辩以及要求提交的材料等。如未注明,一经发现将做扣分处理。

  3.允许非小组成员进行技术指导,但不可代替小组成员参与赛事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签到、答辩、现场作品搭建以及作品演讲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4.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尊重和保护参赛团队的知识产权,对参赛团队提交的材料拥有使用权和展示权,全国总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整理出版优秀作品文集。

  5.参赛团队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企业杯赛,即同意公布于大赛官网的本杯赛题目中关于参赛及作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条款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默认情况下,杯赛出题企业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参加本企业杯赛及单项奖获奖团队作品的知识产权,如有特别的条件,以此杯赛杯赛题目说明为准。

  6. 参赛团队报名参赛,即同意“集创赛参赛须知”中关于具体参赛安排的各项规定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